?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省、市、县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执行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推动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推动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和省、市、县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竹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引进和培育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大竹医疗品牌,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参与中药饮片、制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跟踪监测中药饮片、制剂疗效及毒副作用,对不符合国家药典及相关标准的中药饮片、制剂,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通报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4. 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 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提出中药材资源保护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和生产技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划定野生药材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公务用车管理、综合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和安排综合性会议,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治理、对外联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联系乡镇等工作,承办局行政办公会议的有关事宣和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本系统深化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评选表扬、离退休人员管理、出国(境)政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护士资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申报和职务聘任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区域协作、国际合作、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督促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两代表一委员”的选拔任免申报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业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财务室)
指导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中医药健康产业扶持和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参与拟订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
(四)规划建设股(项目办)(网络安全办公室)
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资源配置。负责所属单位项目的论证、筛选、储备和申报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建议。负责本系统内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和信息员的培训。
(五)信息统计股
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系统普查和整理全县中药材种质资源品种、道地品种、优势品种和潜力发展品种,动态监控全县中药才野生和家种资源品种,开展中药材资源大数据分析,对接省市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县中药资源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
(六)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股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七)卫生健康安全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信访维稳办公室)(扫黑除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拟定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标准、报告和指导性文件,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考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负责信访稳定、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参与系统内重大决策信访稳定评估和重大涉稳问题处理。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信访稳定隐患排查调处。承担医疗责任事故、医疗争议、医患纠纷的调解处置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系统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八)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卫办)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康(卫生)城市、县城、镇、村单位和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职责。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狂犬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股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拟订妇幼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指导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担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十)医政医管药物政策和医疗保健股(县红会办)
规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建立并指导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县级保健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职业健康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股
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标准的监督执行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负责拟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怀政策。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县计划生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中医药综合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拟订中医、中西医结合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拟订并执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康养业融合发展;承担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实施全县濒危中医诊疗、中药炮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与研究保护,整理和出版中医药文化特色专著。拟定全县中药品种选育、基地建设、深加工企业培育和品牌培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挖掘县域内的野生名贵中药材。拟订中医药产业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和用。
(十四)综合监督和审计监察股(机关纪委)
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管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等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承担局所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按规定对局所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日常工作。
(十五)党建办(扶贫办)(脱贫攻坚政策研究室)
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实施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务及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党建活动、培训,述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教育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党建工作及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十六)县老龄办
负责老龄办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行业学(协)会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办公地址:白塔街道新华路东段61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6221025
六、负责人姓名:
唐世令(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卢雪丽(大竹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