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柳街道
来源:东柳街道
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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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 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 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 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 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向县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人大以及群团组织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关后勤管理、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工作;负责目标考核、人事管理、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组织学法懂法、用法;指导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街道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本级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编制目标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对辖区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秸秆烟尘及其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成区外的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对辖区内老旧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负责劳务开发、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扶贫开发、低保和社会救助、救济;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民政、广播文化、规划建设、新村建设、房产备案、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涉及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权。

(五)财政所

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进行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街道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负责发展乡村产业,建设“一乡一业”特色产业街道、加强街道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负责打造宜居街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社会治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向上级综治组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决策和督办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落实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等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工商企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地质灾害、建筑、道路交通、食品和宴席、消防、汛涝、公共防疫等重点领域安全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内的信访维稳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工作及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社保接续、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制订农田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方案的制订,防控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负责气象信息的监测,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承担街道、社区两级文化阵地建设;负责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扶贫品牌的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政策咨询、维权、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农民工做好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做好农民工就业扶贫工作。

(十)小区物业治理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承担建成小区相关事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

(十一)征地拆迁事务服务中心

 协助县级职能部门做好征地拆迁事务工作。

三、办公地址:大竹县柳桥路260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6922049

六、负责人姓名:李远波(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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