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及乡镇辖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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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9周年,“9·18”抗战纪念93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演练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县城区及乡镇辖区组织试鸣防空警报。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注意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听到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响方式: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响方式: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鸣响方式:一长音,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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