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发〔2019〕38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安置张维芳等人的乡镇(街道)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场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县就业局:0818-6221498,县人社局:0818-6234596。
附件:大竹县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花名册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