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降低融资成本
对产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LPR)的30%予以贴息(贴息期三年)
问:为什么支持产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贷款?
答: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问:产业园区的范围具体是哪些?
答:主要范围是“1 3”产业园区,即大竹经开区、月华产业园、石河产业园、庙坝产业园。
问:贷款贴息政策注意事项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一是贴息范围为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二是贴息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民营企业;三是贴息标准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LPR)的30%予以贴息(贴息期三年)。
2.降低房地成本
完善工业用地弹性供地机制,按使用年限支付土地价款并
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合理确定土地起始价。对全县“1 3”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区)鼓励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出让方式的,土地价款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执行;采取租赁方式的,可按不低于 50%执行。对科研、办公、总部等用地,可按不低于商务用地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可按不低于评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对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医疗、养老等营利性项目,可按不低于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工业项目总用地的 7%或总建筑面积的 15%可按有关规定用于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凡在我县正常生产的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 2 年内可新升规入统的规模以下潜力工业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项目,本着集约用地的要求,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优惠政策标准,并按固定资产投入额度、投资强度对项目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潜力企业需在 2 年内升规入统后方可享受政策)。对实际到位投资 1 亿元以上、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1 亿元、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5000 万元、3000 万元以下的且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的本地工业项目,对其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补贴,并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优惠政策标准执行。探索建立中小型企业集中弹性供地机制,引导企业集群发展。
问:为什么要对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答:由于以前只征对招商引资企业可享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补贴,而本地企业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无政策依据享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补贴,为此,制定出台了此政策。
3.降低水电气成本
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直接交易电量、避峰填谷等用电政策,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规上工业企业,电力供应单位要积极支持企业参与直购电交易。
问:哪些用户可以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答:地方电网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电力用户所在地方电网企业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有直接并网结算关系;
2.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购电的地方电网网内工商业电力用户已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市场主体电能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电力函〔2019〕718号)要求,完成电能计量装置改造升级工作,实现电量信息自动采集,其所在地方电网企业已实现与四川电力交易平台的线上数据交互;
3.地方电网网内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购电的分月交易电量原则上应小于该地方电网企业2024年分月下主网电量中工商业用电量;
4.满足《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中,关于电力用户要求的其他条件。
问:电力用户如何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答:1.电力用户准备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在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如有联系事项代理人,需对应工作联系人身份证和身份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材料);
2.接到申请后,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信息校核,电网企业开展资格校验;
3.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进行为期3天的注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即注册生效;
4.取得市场交易的主体资格的用户可以自己直接与电厂签约,作为批发用户参与交易,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售电公司代理交易;
5.无论是以哪种方式参与市场交易,都需要签订购售电合同,并提交至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生效。
4.降低水电气成本
通过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给予补贴的方式,实现全县“ 1 3”产业园区内各类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不超过 0.55 元/度、用水成本不超过 1.86 元/吨,用气成本不超过 1.88元/方,超过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水电气要素保障每年获得财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地方经济贡献的60%。
问:为什么要降低大竹县工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水电气要素成本?
答: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园区水电气要素保障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89号)要求,我县决定对大竹县工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的水电气要素价格进行补贴,以达到主动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要素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5.降低水电气成本
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依法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问:为什么当年10月至12月不受理缓缴申请?
答: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当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为保障电费的有效回收,根据上级公司的资金回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当年10月至12月不受理缓缴申请。
6.降低用工成本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规定及时足额予以贴息
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答,申请人、招录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身份之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7.降低税费成本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减税政策红利实现
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多少免征增值税?
答: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多少?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答: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8.降低税费成本
对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首套印章,包括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问: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印章什么开始的,送哪几套印章,有何意义?
答:为鼓励大众创业,2023年9月1日起,对新成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首套印章。包括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此举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减轻了市场主体创业的负担。
9.支持企业“入园集聚”
引导和支持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及产业园区产业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实际到位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以上的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对入园企业在备案、办照、占地、用水、用电、用气、员工子女上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问:企业开办未满6个月,能否享受该政策?
答:在次学期开学前,员工入职新开办企业达6个月,也可享受该政策。
问:中途能否转学至经开区附近学校?
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中途转入。
问:经开区周边学校具体是指哪些学校?
答:经开区实验学校、四中、职中、八小、十小等
10.支持企业“入园集聚”
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问: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如何认定?
答:此项标准由企业提供项目投资金额证明材料,由大竹县经开区负责核实认定。
11.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和入驻
凡租赁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根据从事生产经营厂房的面积(仓库、办公用房除外)计算,按照20元/平方米 f 年,补贴前三年厂房租金,租赁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厂房租金补贴,在投资协议书入户约定享受厂房租赁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进入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使用政府投资所建的标准化厂房,可申请免交三年租金(不再享受前三年20元/平方米 f 年的厂房租金补贴);进入政府投资所建的科技孵化园、数字经济产业园的高科技企业、电商企业,可申请免交三年租金。民营企业在租赁政府投资修建的标准厂房有效租赁期内,可向政府提出购买申请。对于转租或闲置半年以上且无后续投资转产计划的,政府无偿收回。
问:一、此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竹委发【2023】12号)文件精神,出台该文件。
问:二、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
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政策要求,认真贯彻市委
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
济活力,积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三、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答:租赁入驻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的工业企业。
12.支持提档升级
个体工商户首次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经营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给予0.5万元奖励,首次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经营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给予1万元奖励。
问: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有什么缺陷?
答:个体工商户存在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土地不能竞标、融资贷款难、抗风险能力低等缺陷,而且相对于企业来说,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缺乏比较优势。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提升管理机制、增强竞争力的自身需要,同时也是个体工商户减轻负重、持续发展的需要。
问:“个转企”转型后的企业有什么优势?
答:在法律责任方面:个体工商户是以自然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业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经营不善出现问题,个人资产会受到牵连,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财产不承担连带责任,法律风险进一步降低。
在资金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贷款,而且贷款额度也比较大。
在影响力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影响力更大。
在品牌打造方面:转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重名、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保留了原有品牌的持续性,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和积累。
在吸引人才方面: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更加规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在发展空间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政策支持更多,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大。
问:“个转企”需要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申请转型升级:
(一)对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依法依规支持转型;
(二)对产值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重点培育鼓励转型;
(三)对有意愿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优化服务引导转型。
问:“个转企”政策注意事项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虽然个体工商户也可以转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户一样,都是非法人组织,都承担无限责任。按照上级要求,“个转企”应当从非法人组织转成法人组织,因此,“个转企”仅限于个体工商户转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首次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经营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给予1万元奖励。
13.支持提档升级
支持“小升规” ,促进“ 四上一新”企业发展。小微企业首次升规入统为“ 四上”企业,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个体给予1.5 万元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问: 为什么要对小微企业首次升规入统为“ 四上”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答:有利于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可享受规上企业各级项目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14.支持提档升级
对新获得“5 N”特色产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问: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向哪个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答:农业农村部门。
问: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
1国家级申报条件
1.1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1.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70%以上。
1.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
1.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8亿元以上。
1.5企业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不欠工资、社会保险金、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1.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1.7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1.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9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省级申报标准
2.1组织形式。依法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种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2主营业务。企业经营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种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销售收入(交易总额)的70%以上。
2.3企业规模。1.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2.农产品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3.休闲农业龙头企业。年综合收入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型(含大宗农产品物流)龙头企业。年交易额8亿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5.社会化服务型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6.农业种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7.农产品电商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到60%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基地或“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直接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销售农产品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4带动能力。企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500户以上,其中,休闲观光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500户以上。从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建基地直接采购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助农增收幅度高于当年、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2.5经营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有资金比较充足,优良资产占8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产销率达90%以上;连续2年贏利。
2.6信用与社会责任。企业近2年无严重不良信贷记录。企业自申报之日起近2年内,在税收、市场监管、工资、社保、环保、产品质量、资本市场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具有良好社会责任履行记录。
2.7市场竞争力。企业整体实力、产品质量、新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能力。营销网络健全,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企业生产经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型龙头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8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市(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龙头企业。
3市级申报标准
3.1企业总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每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
3.2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欠税、工资、社会保险金、折旧、不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3.3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物量的70%以上。
3.4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
15.支持提档升级
支持在库企业转一般纳税人,对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0 万元(分 2 年发放,第一年 7 万元,第二年3万
元);对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5 万元奖励(分 5 年发放,每年发放1万元)
问:为什么要对小规模纳税人成功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库规上企业给予奖励
答: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增强企业依法申报、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给予企业转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
16.支持壮大规模
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壮大”“五十百千”企业培育计划和“贡嘎培优”行动,支持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种子企业梯队发展,培育“行业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问:什么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答:“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精”指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新”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
问:如何成为“专精特新”企业?
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
(1)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
(2)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4)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问:专精特新”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是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给予“一企一策”的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二是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三是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四是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提升本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以及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17.支持壮大规模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工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 2 万元、10万元、50万元奖励。
问: 为什么要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工业民营企业,分别给予 2 万元、10万元、50万元奖励
答:为了支持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决心,不断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18.支持壮大规模
凡对年度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前5 名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 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上的奖励 30 万元,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奖励 10 万元,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至 2000 万元的奖励5万元
问: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是按什么标准核算的?分几个层次奖励的?
答: 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主要是按照规上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税金多少来进行核算,每年由税务部门提供上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对比排位,凡对年度县域经济实际贡献总额(即实际缴纳入库税金)前 5 名的规上工业企业,实际入库税金分三个档次: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上的奖励 30 万元,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奖励 10 万元,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至 2000 万元的奖励5万元,通过实施奖励,极大地鼓励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多作贡献,以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全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9.支持壮大规模
对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且年度县域经济实际贡献达到2000万元、20亿元且年度县域经济实际贡献达到5000万元、30亿元且年度县域经济实际贡献达到1亿元的本地民营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
问:迁入和提档升级有利于什么?
答:有利于建筑市场发展壮大。迁入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50万元、250万元、50万元奖励。建筑企业迁入,会带动当地经济,对群众就业和税收都有一定拉动。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一级专业承包、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等提档升级主要对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的鼓励,此举,有利于鼓励培育县域建筑企业发展,从而拉动县域经济发展。
20.支持壮大规模
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市场)首次实现年销售额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市场)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和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首次营业额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
问:大竹县服务业促进资金申报材料在哪里可以申领?
答: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或县商务局业务股室申领填写即可。
21.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支持总部企业落户大竹,自企业落户大竹正式投产运营之日起三年内进行奖励,根据落户项目实际主营业务收入分年度实施。乙方大竹项目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年度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下按乙方大竹项目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0.6%标准奖励,3000万元—8000万元按0.7%奖励,8000万元—2亿元按0.8%奖励,2亿元以上按0.9%奖励。
问:奖励具体细则是怎样的?
答:乙方大竹项目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年度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下按乙方大竹项目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0.6%标准奖励,3000万元—8000万元按0.7%奖励,8000万元—2亿元按0.8%奖励,2亿元以上按0.9%奖励。
22.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鼓励县外建筑企业迁入大竹(在原注册地至少有三年以上的业绩),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前三年分别安排资金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予以奖励。对县外新迁入并在大竹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50万元、2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县外新迁入并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级、乙级资质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县外新迁入并在大竹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二级(暂二级)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一级专业承包、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一级房地产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大竹新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工程质量创优。对获得“广厦奖”的房地产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都不超过对地方经济贡献的60%。
问:迁入和提档升级有利于什么?
答:有利于建筑市场发展壮大。迁入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50万元、250万元、50万元奖励。建筑企业迁入,会带动当地经济,对群众就业和税收都有一定拉动。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大竹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晋升为一级专业承包、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等提档升级主要对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的鼓励,此举,有利于鼓励培育县域建筑企业发展,从而拉动县域经济发展。
23.鼓励市场拓展
鼓励市场建设。支持大型商务企业建设,对新开办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在我县注册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自经营之日起,营运满1年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对新建或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中心)的业主给予50元/平方米一次性奖励;对城区农贸市场农民免费自由交易区的水电及清洁费用按100平方米1万元/年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f 个。支持物流业发展,对在我县注册、通过国家A级(含A级)以上信用等级认证的规上物流企业,每等级获得认证的当年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2亿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大竹县服务业促进资金申报材料在哪里可以申领?
答: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或县商务局业务股室申领填写即可。
24.鼓励市场拓展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新建电子产业园或利用现有园区兴办电子商务集聚区(基地),集聚电商及配套企业(个体)发展,对免费入驻企业(个体)的运营费用给集聚区按1万元/户 f 年予以补助,集聚区对电商人才进行培训的,按当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或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孵化面积5000㎡以上)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入孵企业超过25户,按照120元/㎡ f 年补贴1年店面租金,企业装修结束,按不超过200元/㎡的金额据实核算予以补助,对免费入驻企业的运营费用给孵化器按1万元/户 f 年予以补助。
问:如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电子产业园或电子商务集聚区,为电商及配套企业(个体)提供集聚发展的环境。对于免费入驻的企业(个体),集聚区将获得每户每年1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此外,集聚区对电商人才进行培训的,可享受当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补贴。同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对于达到省级及以上标准的孵化器,将给予租金补贴和装修补助,以及每户每年1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
25.鼓励市场拓展
加大对规模以上养老、家政、洗染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大对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的培育扶持力度。统筹实施向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工作,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凡在我县注册的规模以上养老、家政、洗染服务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的奖励;对按规划和环境治理要求建设或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点,经验收合格的,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补助。
问:大竹县服务业促进资金申报材料在哪里可以申领?
答: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或县商务局业务股室申领填写即可。
26.鼓励市场拓展
支持“农超”“农贸”对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设施升级改造和冷链系统、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建设,对与连锁超市建立稳定供销关系一年以上的,按其建设改造冷链系统设施设备总投资给予30%以内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认定条件:设施设备购置发票)。对开展“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和开展“农贸”对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企业)购置专业冷链物流车辆(认定条件:购买车辆发票、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车辆冷藏设备),支持建设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按总投资20%以内予以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问:对升级改造冷链设施有些什么支持?
答: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设施升级改造和冷链系统、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建设,对与连锁超市建立稳定供销关系一年以上的,按其建设改造冷链系统设施设备总投资给予30%以内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认定条件:设施设备购置发票)。对开展“农超”对接的大型连锁超市和开展“农贸”对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企业)购置专业冷链物流车辆(认定条件:购买车辆发票、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车辆冷藏设备),支持建设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按总投资20%以内予以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7.鼓励市场拓展
支持民营企业参加经贸展会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含农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会展、展销、展览、展演、论坛等市场拓展活动,按照境外、省外、省内、市内参展分别给予2万元/次、0.8万元/次、0.5万元/次、0.2万元/次补助,财政统筹审核,不得重复申报补贴。
问:在县外参展一次好多钱?
答:按照境外、省外、省内、市内参展分别给予2万元/次、0.8万元/次、0.5万元/次、0.2万元/次补助。
28.鼓励市场拓展
支持市场开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采购人不得通过截留政府采购项目款,要求供应商出具保函等形式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坚决杜绝隐性履约保证金存在。
问:为什么要支持市场开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答:为了更好地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推动我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问:为什么要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
答: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及《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原则上执行上限标准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原则上执行上限标准6%。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3年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问:采购人为什么不得通过截留政府采购项目款,要求供应商出具保函等形式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为什么要坚决杜绝隐性履约保证金存在?
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发展,确保优化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不得通过截留政府采购项目款,要求供应商出具保函等形式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坚决杜绝隐性履约保证金存在。
29.鼓励市场拓展
鼓励工业企业在一季度加大生产力度和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每年县财政列支100 万元,重点对拉动工业加快增长或新开工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问:如何鼓励工业企业在一季度加大生产力度和加快项
目建设?
答:每年县财政列支100万元,重点对拉动工业加快增
长或新开工投资额2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30.鼓励市场拓展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小核心、大协作” 的产业配套,按协作配套金额给予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或进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民营企业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支持
问:如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小核心、大协作
的产业配套?
答:按协作配套金额给予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或进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民营企业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支持。
31.鼓励科技创新
加大对民营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经费投入。一是建立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县财政设立“研发后补助专项资金”,对企业经核定的上一年度R&D经费自有资金支出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入资金的0.5%给予后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激励高质量填报R&D经费统计。单位填报的R&D经费,符合填报要求并纳入统计的按1000元/年 f 人的标准给予具体填报人信息采集费补助
问:研发投入有什么鼓励政策?享受的条件是什么?
答:县财政设立“研发后补助专项资金”,对于上一年度R&D经费自有资金支出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将按其投入资金的0.5%给予后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高质量填报R&D经费统计,符合要求并纳入统计的单位将获得信息采集费补助。
32.鼓励科技创新
支持技术创新。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 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专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的民营企业(主持单位),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 10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奖的民营企业(主持单位),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奖励。对研发、转化并投产,单品产值达亿元以上民营企业,给予 50万元奖励。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立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经批准建立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专项资助。经批准建立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达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专项资助。
33.鼓励科技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对获得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产业发展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每年经考评合格后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运行补助。对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根据行业特点和成果评估价值给予奖励
问:政府是否鼓励创建创新平台?支持的政策有哪些?
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对于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创新平台的民营企业,将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于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每年经考评合格后将给予运行补助。此外,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民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成果评估价值给予奖励。
34.鼓励科技创新
支持技术改造和高水平项目承接。支持企业技改或新建项目,技改投入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产业发展规划的技改项目,在建设期内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利率的 30%对企业贷款或债券融资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最长期限为 3 年。对无银行贷款且新建成投产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总投资 5%以内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省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重大产业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的企业,根据企业获得的上级专项资金按照 10%的比例给予奖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改或深度处理提高排放标准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并持续正常运行 1 年以上的,给予每个项目总投资 10%以内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鼓励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县财政每年安排50 万元资金,对企业自主进行节能节水改造的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给予适当奖励(关闭企业除外)。实施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对首次上云民营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
答:企业技改或新建项目,技改投入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产业发展规划的技改项目;工业企业技改或深度处理提高排放标准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并持续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首次上云民营企业。
35.鼓励科技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对成功获批国际、国家、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民营企业,按标准分别给予100 万元、8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标准 经确认的,奖励企业 20 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试 点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 20万元、10万元
问:为什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
答:一、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谁获得了标准的制定权,实际上就掌握了话语权,从而成为领导者。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此外,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去开拓全球市场,而“行业标准”可以成为它破除各种各样技术和贸易壁垒的最有效手段。二、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标准的制定可以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从而促进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三、企业可以凭借制定标准抢占市场先机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参与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既可以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也可以早一步看清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而预先调整自己产品线以满足未来人们追逐热捧的新品。企业从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开始,可以进步一的发展成为行业标准。一旦行业技术标准形成,整个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路径,以及研发和生产投入都将以其为中心,从而形成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其他的技术发展方案都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风险。四、促进企业发展和专利保护企业参与制订团体标准,并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团体标准升级成为行业标准获得批准实施,企业就将由此赢得一个保护自我发展的市场壁垒,正所谓“得标准者得天下!”。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之后,就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费和免费许可费等方式,来处理本企业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五、促进科学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在科学技术没有走出试验室之前,它只在科学技术领域发生影响和作用,是潜在的生产力,还不是现实的生产力。只有通过技术标准提供的统一平台,才能使科学技术迅速快捷地过渡到生产领域,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标准化与科技进步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标准化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桥梁”,先进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标准化手段,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社会的进步。
问:对成功获批国际、国家、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民营企业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对成功获批国际、国家、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民营企业,按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奖励企业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36.支持品牌建设
鼓励自主品牌培育。对首次获得天府质量奖的,分别奖励获奖组织、个人和天府工匠50万元、6万元、4万元;对首次获得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获奖组织、个人和天府工匠30万元、4万元、2万元;对民营企业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不超过官方申请费用的50%予以资助;对首次获得天府名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达州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奖励获奖组织和个人10万元、1万元;对当年度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1.支持品牌建设(主项名称)
问:为什么要支持品牌建设?
答:在现代商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企业品牌建设已经成为成功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标志或商标,它代表着企业的身份、文化和价值观。企业品牌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在消费者心中塑造积极形象和认知,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企业价值。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加强品牌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品牌发展总体水平,以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支持品牌建设,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准、条件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规定,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我县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资助标准为对民营企业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不超过官方申请费用的50%予以资助。
37.支持品牌建设
支持示范创建。鼓励企业积极参评省级各类示范和试点企业,对当年获得省、市“特色商业街(餐饮街、旅游休闲街区)”称号的,分别给予投资企业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在“商业示范社区”内建设直销惠民菜店的,给予5000元/店补助;对企业建设社区“放心肉店、放心酒店”并验收合格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市级餐饮服务安全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级表扬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国家、省、市认定或命名的新型示范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示范、国家试点(省级示范)、省级试点(市级示范)称号的农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绿色节能(含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争创商业街有没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鼓励企业积极参评省级各类示范和试点企业,对当年获得省、市“特色商业街(餐饮街、旅游休闲街区)”称号的,分别给予投资企业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38.支持品牌建设
支持旅游业发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产业发展,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8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5星级(或金树叶级)、4星级(或银树叶级)、3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5星级、4星级、3星级农家乐(或乡村酒店)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级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示范社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旅行社每年组织县外游客来竹,以5000人为基数,完成基数的给予5元/人 f 次奖励,超过基数部分的给予10元/人 f 次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新业态及乡村旅游品牌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旅游类名宿、名品等品牌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特色文创产品奖项的,分别给予每件1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举办各类文旅节会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补助
问: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程序是什么?
答:1、对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县文旅部门提出申请报告;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3、县文旅部门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文旅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文旅局)提交申请报告;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文旅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6、国家或省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问:《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是什么时候通过和实施的?
答: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问:旅游统计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开展旅游统计报送工作,定期开展旅游产业监测。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问:创建旅游度假区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答: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
问:对旅游度假区建设的边界和面积是怎么要求的?
答:旅游度假区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以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提供度假休闲服务。
问: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奖励多少钱?
答:分别奖励2000万元、8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奖励多少钱?
答: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贝奖励多少钱?
答: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5星级(或金树叶级)、4星级(或银树叶级)、3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多少钱?
答: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5星级、4星级、3星级农家乐(或乡村酒店)的,分别奖励多少钱?
答: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市级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多少钱?
答:100万元奖励。
问:对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示范社奖励多少钱?
答: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每个旅行社每年组织县外游客来竹,怎么进行奖励?
答:每个旅行社以5000人为基数,完成基数的给予5元/人 f 次奖励,超过基数部分的给予10元/人 f 次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新业态及乡村旅游品牌的,怎么奖励?
答: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对新评定为省级旅游类名宿、名品等品牌的,怎么奖励?
答: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旅游民宿分为几个等级?
答: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旅游民宿分为s三个级别,由底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
问: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特色文创产品奖项的,怎么奖励?
答: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特色文创产品奖项的,分别给予每件1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鼓励企业举办各类文旅节会活动,怎么奖励?
答: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补助。
39.推动制度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政府聘请专业机构对“民企改制”进行专题辅导,对改制成功、制度创新效果显著并首次通过评审达标的民营企业按达标企业10万元、示范企业20万元、优秀企业30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对等次晋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差额奖励。(情形项名称)
问:为什么要推动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答:一些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仍然存在产权不清晰、产权结构不合理、企业治理不规范、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提质增效。民营企业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才能实现企业科学决策、规范内部管理,才能破解企业自身的发展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优,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如何推动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答: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发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同时,通过服务引导、示范引领、加强监管等方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营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进一步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问:推动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操作流程、标准、条件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随地都应推动制度创新,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但是,纳入政府奖励范围的民企改制工作,必须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有序开展,主要流程包括:①县级部门推荐优质民营企业作为培育对象;②政府聘请专业机构对培育对象的民营企业进行专题辅导,发现问题不足,指导完善制度,并实际运行;③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复杂、具体的指标决定参评民营企业的等次是“达标企业”、“示范企业”,还是“优秀企业”,并予以公示;④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竹多企业家回乡创业、抱团发展,鼓励支持竹商总部回迁、项目回引、资金回流、人才回乡,对通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引进或经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引进到民营企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发放安家补助、岗位激励,县财政、企业各承担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助5万元/年、岗位激励1.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4万元/年、岗位激励0.96万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助2万元/年、岗位激励0.6万元/年;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安家补助1.2万元/年、岗位激励0.24万元/年,发放期限为5年,并纳入人才公寓保障范围,享受50%租金补贴。围绕培育壮大“2 3 N”重点产业集群,培养造就一支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卓越工程师引进培养计划”引进培育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纺服饰等领域卓越工程技术人才、工程科学人才和工程引领人才。实施“巴渠工匠培育工程”,依托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县职中、百岛湖职校等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探索高职院校、用工企业及中职学校三方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人才共同培养长效机制,采取企业订单招生、中高职衔接培养、实习实训和就业提前保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高素质技术岗位用工保障。
问:一、此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人才环境,根据《大竹县奋力进军中国西部百强县第一方阵人才支撑十条措施》(竹委发〔2021〕161号)文件精神,出台该文件。
问:二、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营造爱才、惜才、聚才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大竹县奋力进军中国西部百强县第一方阵,现制此政策。
问:三、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答:通过“大人引才计划”(原“千名硕博进达州”)引进或经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引进到民营企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硕博士研究生和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
问:四、享受政策的申请流程、程序是什么?
答:1.每年年初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2.各单位按照通知内容申报在职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3.县委组织部统计并发放;发放标准为对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助5万元/年、岗位激励1.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4万元/年、岗位激励0.96万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助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助2万元/年、岗位激励0.6万元/年;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安家补助1.2万元/年、岗位激励0.24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