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竹县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优质粮油(糯稻)、畜禽、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育示范社10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22家,市级示范社21家,县级示范社57家。2023年,新培育省级示范社1家,县级示范社6家。呈现出覆盖产业广、领办主体多、示范带动强等特点。
一、抓规范,壮主体。以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为核心任务,严格按照“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实际未运营”四种类型,分类分批推进整改规范。一是对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的进一步指导扶持,加大政策支持和示范创新,打造一批有产业特点、有运营水平、有带动能力的优质合作社。二是对运营一般或未运营的大部分“弱、小、散”合作社,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模式,由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帮助“弱、小、散”合作社找到发展突破口,促进“弱、小、散”合作社转化晋升。三是对实际未运营的“空壳社”“挂牌社”“僵尸社”,敦促依法注销,实现规范提升率不断提高。
二、抓创建,促带动。开展四级联创,完善四级示范社培育认定、分级递进、动态监测、政策扶持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育创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建立农民合作社名录,对经营不善导致注销的,及时从名录中清除。树立了一批特色产业突出、运行比较规范、规模经营适度、示范带动明显的规范标杆和样板。全县正常运营的示范社96个,带动农户达3.7万户,约占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数的40%。
三、抓保障,破难题。一是采取土地流转助主体、财政项目帮主体、产业资金注主体、金融保险扶主体、人才培训强主体等措施,破除保险保障、税费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的难题,着力培育一批理念先进、链条稳固、带动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到2025年,发展带动能力强的规范化合作社达150家,县级及以上示范社100家,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数力争达到农业经营总户数的60%以上。二是指导全县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真正办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标识标牌、有完善的章程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民主的社务管理、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有合理的盈余分配“七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打造一批带动农户500户以上、经营规模5000亩左右的示范社,切实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带动更多农户加入到农民合作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三是依托县农经站和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建立全县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分片区、分产业成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包乡包村包社,定期巡查走访,加强全程指导,共同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