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水务局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周文川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蓄水池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第07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充分认识蓄水池在现代农业中起到的不可代替作用的建议

  蓄水池作为一种成本低廉的节水系统,有效地缓解了水资源短缺,还可以调节旱涝,涝的时候蓄水,旱的时候放水,作用很大,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农民缺水的麻烦,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这一系统作为国计民生工作,深刻认识到蓄水池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向省、市、县争取专项资金建设,进一步缓解农村产业发展缺水问题,进水利改革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二、关于加快蓄水池建设进度的建议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根据水利部要求,我县实施了一批小农水高效节水项目,总投资1.476亿元,新建灌溉蓄水池1964口,项目实施完后,全县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31万亩,恢复灌面7.9万亩,改善灌面13.5万亩,新增补灌面积3.43万亩,有效灌面累计达到60.45万亩。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型水利工程,形成以中型水库、重点引调水工程为骨干,山坪塘、水池等小微工程为补充,全面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关于明确管理责任制,健全设施的管护制度,建立全县水利管护队伍的建议

  一是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二是加大对村委会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增强管护意识,提高对工程的管护主动性和责任心,形成专业水利管护队伍。

  四、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通过两项改革工作,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安排,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联系人:规划计划股谢亮亮朱小菠0818-6218255

  大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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