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设置2818个医疗救治服务点
近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服务指导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疫情就医高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服务指导工作。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社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中的指导作用,指导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服务工作,形成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指导中心、服务站两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我市最大程度统筹医疗救治资源,将全市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作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服务点,将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对各服务点医疗救治和宣传工作进行指导。截至12月15日,全市已设置医疗救治服务点2818个,指导中心275个。(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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