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沿革

大竹,先秦属巴国,秦汉属巴郡。

南梁大同三年(537),以宕渠之东界置邻山、邻水县,并置邻州管辖2县。邻州治、邻山县治均在金城(今大竹县四合镇),这是今大竹境内置县之始。

唐武德元年(618),分垫江置盐泉县,县治设在今大竹县童家镇境内。邻山、邻水、垫江、盐泉4县同属邻州。八年(625)废邻州,并将盐泉并入邻山,改属梁州。

唐武周久视元年(700),分宕渠县东界置大竹县,“以邑界多产大竹为名”,属蓬州。县治在今渠县土溪镇沈府君阙南一里处。

唐至德二年(757),大竹首次并入邻山县,改属渠州,不久复置。宝历元年(825),再次并入邻山县,后复置。北宋至道二年(996),三并入邻山县,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复置。景祐二年(1035),降大竹县为镇,属流江县。南宋绍兴三年(1133),复置大竹县,属渠州。宝庆三年(1227),改属顺庆府。

元至元二十年(1283),邻山、邻水2县并入大竹县,县治迁至原邻山境内的木门镇(今竹阳街道办事处)。

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明玉珍在重庆建立大夏王朝。夏天统元年至开熙五年(1362—1371),县属大夏政权所辖。

明洪武九年(1376),县改属顺庆府下的广安州。成化元年(1465),分大竹南部复置邻水县。万历年间(1573—1620),曾在大竹四合镇设置顺庆分府,辅治大竹、垫江、邻水、广安等4个州县。不久,裁撤。

清初,县属川北道顺庆府。康熙四年(1665),大竹石桥铺建县丞署。乾隆四十九年(1784),复置顺庆四合分府,仍辅治原辖4个州县。嘉庆五年(1800),再次裁撤四合分府。十九年(1814),大竹改属川东道绥定府,府治设在绥定(今达州),下辖1厅6县。

民国二年( 1913 ),县直属川东道。次年,改川东道为东川道,下辖大竹等37个县。民国五年(1916),大竹护国军肖德明、陈凤石等宣布大竹独立。次年,县属四川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川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县隶属第10行政督察区(后改为大竹专区)。专员公署、县政府均设在城区镇(今竹阳街道办事处),下辖大竹、渠县、广安、长寿、梁山(梁平)、邻水、垫江等7个县。

1949年12月,大竹属川东行署下的大竹专区,行署设在重庆,专署及县人民政府同设在城关镇(今竹阳街道办事处),下辖大竹、渠县、邻水、垫江、梁山(梁平)、广安、长寿等7县。1952年9月,撤销行署,恢复四川省建制。1953年,撤销大竹专区,县改属达县专区。1968年,达县专区更名达县地区,县属达县地区。1993年,撤销达县地区,建立达川地区,县属达川地区。1999年,撤销达川地区,建达州市,县属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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