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医保局:
现将练友玲委员在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的建议》(第05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医保用药目录、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住院天数、医保基金监管均不在县卫生健康局管理范围内,因此不能做出专业的回复。
我局将会一如既往的配合你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的监管,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确保基金安全。
联系人:医政股包艳
联系电话:0818-6246120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现将练友玲委员在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的建议》(第05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医保用药目录、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住院天数、医保基金监管均不在县卫生健康局管理范围内,因此不能做出专业的回复。
我局将会一如既往的配合你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的监管,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确保基金安全。
联系人:医政股包艳
联系电话:0818-6246120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9日
2021年7月19日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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